天津印社入社细则
一、入社基本条件
根据《天津印社章程》规定,凡年满十八周岁,承认本社章程,有加入本社意愿,具有中国国籍的印学、篆刻和书画等相关学者、专业人员,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吸纳为本社社员:
(一)在印学研究上或在篆刻创作上有较高成就者;
(二)在书法、中国画理论和创作上有较高成就和较大影响者;
(三)在与篆刻、书、画相关学科和门类中成就较高的专家学者;
(四)因印社事业特殊需要吸纳者。
二、入社程序
(一)由本社社员两人或理事一人介绍,个人提交入社申请和相关身份证明文件,并附本人真实有效的成就证明文件或本人创作的篆刻、书、画等作品,提交本社社委会初审,通过后报本社理事会讨论批准。
社委会初审遵循如下原则:
1、符合《天津印社章程》之规定;
2、凭个人艺术成就入社,需满足如下条件之一:
(1)作品入国展或西泠印社大展一次,或省级展览两次以上;
(2)论文或著作在国家级刊物发表一次,或省级刊物发表两次以上;
(3)西泠印社社员、中国美协会员或中国书协会员;
3、凭个人艺术水平入社:创作的篆刻、书、画等作品需通过社委会组织的“专家委员会”评定过半数通过;
(二)本社理事会授权社委会颁发由本社加盖公章的社员证;
(三)如有特殊个例,由社长会议审议、批准。
三、测试与复核
(一)凭个人艺术水平入社
经天津印社社委会初步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电子申请文件通过,将电子版“艺术作品”部分提交由社委会组织的“专家评定委员会”评定,获评定通过的申请人,需经如下测试与复核:
1、在天津印社微信平台公示一周,若遇举报所报资料不实者,由天津印社社委会全权复核查验。
2、在申请获“初步通过”通知后,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天津印社接受“艺术创作测试”,其创作水平与所报电子版明显不符者,将取消最终入社资格。
(二)凭个人成就入社
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电子申请文件,由天津印社社委会初步初步审查复核无问题后,在天津印社微信平台公示一周,若遇举报所报资料不实者,由天津印社社委会全权复核查验原件。
附件一:
天津印社入社须知
(一)申请入社须知
1、凭个人成就入社:
(1)如实填写电子版《入社申请表》;
(2)将个人身份证及成就证书等证明文件(扫描或拍照)附在申请表后;
(3)关注天津印社微信平台有关入社的公布信息。
2、凭个人艺术水平入社:
(1)如实填写电子版《入社申请表》;
(2)将本人身份证及艺术作品(篆刻印蜕、书法、中国画等)照片附在申请表后,其中:篆刻印蜕不少于8方并注明创作或临摹(创作作品不少于4方,边款不少于2方);书法作品不少于4幅;中国画作品不少于4幅。
(3)关注天津印社微信平台有关入社的公布信息。
3、电子申请表及相关文件资料发送给印社编辑戴鑫(微信号:17695699411)。
(二)办理入社须知
1、凭个人艺术水平入社,通过评审审核的申请人,需要在规定时间,携带入社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前往印社进行现场测试,测试合格后即吸收为本社社员,当场核发“天津印社社员证”。
2、凭个人成就申请入社,电子申请资料通过审查复核后,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印社办理“天津印社社员证”。
(三)入社社员须知
根据《天津印社章程》规定:
第十二条 社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行使表决权、选举权,有被选举权;
(二)优先参加本社举办的活动、获得本社提供的服务;
(三)对本社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(四)按本社相关管理制度规定查阅本社相关资料的权利;
(五)在专业技术水平达到相应水平时,优先获得本社向西泠印社推荐的权利;
(六)入社自愿,退社自由。
第十三条 社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遵守国家法律法规;遵守本社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,执行本社决议,维护本社团结;
(二)积极参加和支持本社组织的有关活动;
(三)积极完成本社交给的各项任务;
(四)不得用本社的名义,从事有损本社利益及声誉的商业或其他活动;
(五)主动维护本社的合法权益。
第十五条 社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经本社社委会查实,社长会议提议,理事会讨论通过,即取消其社员资格:
(一) 因严重违反本社章程或印社管理制度者;
(二) 有严重违法行为,触犯国家刑律者;
(三) 声明退社者;
(四) 无特殊情况长期不履行社员义务者(两年以上),视为自动退社。
第十六条 两次社员大会之间,由本社社委会对社员进行重新登记,并在本社网站、微公号等渠道上公示,在下一次社员大会召开之前未与本社社委会联系的,视为认可放弃社员资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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